质检总局发布意见  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

2016-03-25来源 : 互联网

据小编了解,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

为**燃气汽车安全使用,规范和强化对已改装车辆的****,该意见提出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意见包括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大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加气站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等内容。

在燃气汽车初级发展阶段,部分地区为推动燃气汽车的发展,探索将在用燃油机动车改装成为燃油燃气两用燃料机动车或燃气单燃料机动车等。燃气汽车发展迅猛对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实现汽车能源多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燃气汽车生产企业已超过40家,列入公告的燃气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已能满足市场需求。

据介绍,由于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相关规定、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监管制度不完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使用的车辆燃气专用装置缺少有效的质量**及检测等原因,无法**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的安全性能及合法使用,各地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事故时有发生。因此,质检总局征求意见,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

标签: 机动车油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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