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表示 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

2016-04-06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意见》内容明确表示,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

《意见》要求,要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各地人民**要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开展一站式服务,对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推行进场服务。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加快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体系。

《意见》强调,要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优化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同时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适当降低二手车贷款*付比例,不断提高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水平。(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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