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汽车 伦理与现实的冲突

2016-10-26来源 : 互联网

无人驾驶汽车在今天似乎已经触手可及,但一系列伦理问题尚未解决。例如,当车祸无法避免时应如何取舍?德国梅赛德斯-奔驰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近期给出一个清晰回答:宁撞儿童,也要力保车内人员安全。不过这一编程思路引发争议,就连不少自动驾驶技术的拥趸也表示不安。

人们都憧憬着遍地无人驾驶车的世界,因为智能能够让人们更舒适地前往目的地,让车辆更安全地行驶。但事实未必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如今,无人驾驶汽车要想真正像普通车一样存在,还面临着伦理、安全性、立法等许多难题。其中“伦理问题”是公众最大的心病。而其他一些难题的疏通解决都必须建立在“伦理问题”得到较好处理的基础之上,更凸显了解决“伦理问题”的关键性。如此重要的“伦理问题”又必须直面与现实的冲突,而现实却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造成了无人驾驶车的困境。

“伦理问题”的症结在于,车祸无法避免时刻的取舍问题,是伤害他人?还是牺牲车内顾客?对于普通车辆而言,在遇到无法避免的车祸时,相对来说,驾驶员会结合周围整体情况做出更明智的思考和判断,即使真的无法避免伤人,那也属于“意外伤人”,法律会基于实际对驾驶员做出合理的惩罚。不管怎么说,公众的慌张都会落在一个实在并能相对放心的点上。但如果是无人驾驶车,无论是德国这家公司“宁撞儿童,也力保车内人员安全”的编程思路,还是与之相反的思路,都会给公众难以消除的恐慌。

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哪种思路,都会给公众一种感觉,那就是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让机器和程序来掌握人的生死大权。在假设的这种危险情况下,人没有主观选择的余地,只能面临被汽车智能系统选择的窘境。还有,一旦出现伤亡,谁该负责?是无人驾驶汽车?还是创造汽车的人?恐怕谁也说不好,这就让人们在出事状况下都找不到真正能落实追责的对象。

显然,人生死的选择权都有可能会被限制,出事后维权保障的权利也呈现弱化状态,这些情况只会加剧公众的恐慌,而这种恐慌就是一种现实状态,它的存在反过来会成为“伦理问题”的阻隔,进而与“伦理问题”形成冲突。

不仅如此,这种因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造成恐慌的现实状态,也有更实际的表现,而这种表现则更真实,更有冲击力。据报道,目前大约90%的车祸归咎于人为失误,无人驾驶车的创造本身就是在以追求安全性、减少人为车祸伤亡为目标的。可现实是,目前做的几次实验效果都不理想。比如,在一年多时间中,共有49辆无人驾驶汽车在美国加州道路上进行了测试,在累计完成42.4万英里的行驶里程同时,发生了341次事故。这活生生地把伦理的纠结变成了悲惨的实际,让伦理与现实的冲突再一次碰撞,同时,也让公众更加警惕。

即使已经出现相对安全的无人驾驶汽车,但其仍逃避不了特定状况下的伦理指责。而且,在这种指责下,立法难以通过,公众难以接受,也很难在短时间付诸于实际,这又将受到人为车祸数量递增的现实催促,到头来,陷入两难,还是受困于伦理与现实的冲突。

据了解,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进行无人驾驶汽车的研究,2005年,首辆城市无人驾驶汽车在上海交通大学研制成功,目前,百度也已启动无人驾驶汽车研发计划,可谓如火如荼。谈到这,我们可以感受到其与我们的联系了,也需要重视这种伦理与现实的冲突。

当然,要想缓解甚至去除冲突,除非无人驾驶汽车能具备变通能力,有像人眼和大脑一样好用的传感器,能不能有,没人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伦理的心病不除,无人驾驶车就难以逾越现实的阻隔,无人驾驶汽车何去何从,值得深思。

标签: 无人驾驶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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