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成年人需配备儿童安全座椅

2017-04-06来源 : 互联网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决定》,明确规定,2014年3月1日起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应配安全座椅,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座椅。

虽然这次推出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决定》仅仅是地方法规,但是乘车安全的问题的重视必然会推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推行。平时在马路上,我们不乏看到一些儿童被抱坐在副驾驶座,头手伸出天窗、车窗等危险的情景。尽管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身为家长也都应该自律自审,以免发生意外的时候后悔莫及。

公安部交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车保有量达8507万辆,比2003年增长13倍。2013年我国驾驶人数量已超过2.75亿人,其中女司机数量已接近6000万人。但是调查显示,在拥有**车的“汽车家庭”中,能够为家中适龄儿童提供正确的儿童安全约束装置的并不占主流。上海**推出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决定》,令大家重新对儿童乘车有了新的认识。

其实早在2012年,我国就已经推出了国**部有关儿童和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其中一条“成人安全带扣和儿童约束系统的带扣不能通用,儿童不应使用成人安全带。”也早就意味着,在“标准”实施之后,轿车将被强制安装儿童用安全带或儿童安全座椅。

孩子*自在车内玩耍被汽车天窗夹住脖子窒息身亡;孩子被大人抱着坐在副驾驶位置,被气囊盖板弹出的碎片击伤并撞到挡风玻璃上不幸离世,近期各地接连发生的未成年人惨死的悲剧,**在于监护人没有让乘车儿童采用正确的乘车方式。一方面,这与我们刚刚进入汽车社会,家长缺乏相关安全常识有关系;另一方面,与我国在未成年人乘车安全方面立法滞后有关系。

我们应当意识到,未成年人乘车安全是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汽车厂家、安全坐椅生产厂家、汽车使用者等各方的“接力配合”。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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