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庞大集团发布澄清公告,否认“诱骗购车人签订**租赁合同、将国家明令禁售车辆充当**车辆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针对庞大集团的公告,记者采访了部分车主、打假组织负责人和法律界人士。上述人士表示,庞大集团的公告刻意回避关键问题,对诱骗购车人签订空白合同的质疑没有作出相应回应,对购车人遭遇的劣质车问题的回应也显得敷衍。
此前,庞大集团董秘车少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客户反映的合同签订过程匆忙和签署空白格式合同的问题可能存在,一些销售人员工作没做到位。这些车主亲历、庞大集团相关负责人承认的事实,庞大集团在公告中只字未提。
庞大集团公告在对报道所涉车主与该公司业务关系的说明中,提出“因未正常还款,根据公司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公司起诉至人民**”。对此,众多车主表示,不能正常还款的根本原因是所购车辆无法上牌,或质量低劣不能正常运营。山西车主贾宝芝说,庞大集团卖出的车是上不了牌的国二车,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对此庞大集团在公告中为何避而不谈?
庞大集团公告中提到的内蒙古客户白海涛对记者说,公告强调**判决结果。但是,他有证据表明在2011年5月15日就已按庞大集团提供的月还款计划,每月还款16634元,还完12个月的全部贷款。而庞大集团所属销售公司突然改称他每月还款金额应为16686 .51元,由此造成他每月少还款52 .51元,因为总共“欠款”800多元,车辆*终被扣押、拍卖。对此,庞大集团在公告中为何不解释?
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近日对媒体表示“非常不理解‘欺诈门’再次见诸报端,这些案例均已由**定案,而且除一条案例,其他均是陈年旧案。”然而,本报报道刊发后,记者陆续接到江西、吉林、湖南等地车主对庞大集团的投诉,其中一些车主从庞大集团购车的时间为2012年。这些车主表示,庞大集团的公告内容不实,其实是“旧账未清又添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