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运管处获悉,在今年年底前,全市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都要将工时定额及工时单价、维修质量保质期制度、维修业务流程和用户抱怨(投诉)制度在厂内公示并向当地运管部门备案,从而做到让车主放心修车,明白消费。
标准存在但执行混乱
据介绍,目前在沈阳市汽车维修市场上,可供各企业执行的价格及服务标准共有三种,一是《辽宁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二是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三是本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然而,除了各品牌汽车的特约维修店均严格执行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外,其它大多数修理企业在收费方面执行什么样的标准,甚至究竟有无标准可依,消费者不知道,甚至连交通部门也不清楚,而这带来的后果就是汽车维修市场上的价格混乱和消费者权益的无法保护。不少消费者表示:“好一点儿的私家车可能还好说,送到4S店去修,那里的价钱和服务都是全国统一的。可在维修厂里,根本不明码标价,现场看车后临时定价,而且对同一部位,每家的价钱都不一样,还可以砍价,‘口才好’的砍的就多,差的就少,而且给少了,还怕他们在修理上给‘打折扣’。”沈阳市交通局运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正规的汽车维修除了在价钱上要有所标准外,在维修后还应该有保修期,而绝大多数的修理厂家在维修后并不向顾客说明这一点,顾客也忽视了自己在这方面的权益。”
维修价格将在厂区醒目处公示
据介绍,在建立起维修企业都要完善各种公示制度后,机动车维修企业可在《辽宁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和本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中,三者任选一种。不论企业选择哪一种标准,都需要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以便产生纠纷时有据可查。此外,交通部新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公示承诺的维修质量保证期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整车、总成修理2万公里或100天,二级维护修理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和小修2000公里或 10天。在此基础上,企业可自行确定维修质量保证期,但决不能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
此外,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自己厂区内醒目或者客户休息的地方公示维修业务内容,并与企业经营许可证及标志牌一起悬挂在企业的醒目位置,让车主明白修车的各种手续和程序。例如进厂后需签订维修协议,明确维修项目,了解维修价格,出厂时索要《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从而切实保护托修利益。另外,用户报怨(投诉)制度的公示,可以让车主在修车过程中一旦产生纠纷,尽快找到解决人及办法,如果厂内解决不了,还可以到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马路维修店明年变身快修连锁店交通人士还表示,此次建立汽车维修公示制度不仅能够使服务透明、明白消费,还将大大促进汽车维修市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使维修质量得到提高,并减少修车暴利现象的发生。据悉,年底前,全市700多家二类以上的维修企业都要完善各种公示制度,明年将在全市维修企业进行推广。此外,交通人士还透露,明年将对全市1200多家三级维修企业进行整合,即将那些相对不太正规的马路修理店统一到一起,建立快修连锁店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