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今日起,长安街(建**至复兴门)、府右街、正义路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
面对有限的道路资源,常有汽车车主反应,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日常多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率较高,时而有逆行、闯红灯等行为。在城市道路未完善,法律法规没有健全之前,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一直**不下。
在深圳电动三轮车禁行之后,广州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摩托车实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无论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违者按每售一辆处以2000元或者*高5万元的罚款。禁限令并未结束,北京自4月11日起,北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