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企业要做到针对不同用户进行成本核算就必须划分出不同用户风险类别。能够针对不同用户成本进行核算,才能对车险进行产品创新。走出渠道捆绑,解开定价套索,是中国车险产品创新的必走之路。
定价权缺失,车险产品创新有心无力
上一篇文章谈到定价权的缺失是导致险企缺乏产品创新积极性的主要原因(详情请见窦说车险**篇)。长期以来我国车险产品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在计算保费的时候车龄、车型、无赔款优待等相关系数没有结合车主人的本身驾驶情况进行合理设置,导致我国车险费率厘定中的从人因素形同虚设。因此现阶段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收费标准,主要与新车购置价因素相关,相同售价车辆的保费基本相同。
车险企业渠道**严重,产品创新乏力
由于在产品创新方面乏善可陈,各车险企业不得不将扩大市场的手段瞄准在了渠道上,用不断提高的手续费来控制住渠道。车险销售的传统渠道以机构代理人为主、个人代理人为辅,4S店渠道更是车险公司保单的主要来源。保险公司主要通过维系与渠道的关系来扩大市场份额,而渠道则常常利用险企对其依赖不断抬高手续费的支付比例,对车险企业进行**。车险企业明给暗送的手续费已成为了很多4S店的主要收入来源,甚至出现卖车不**,卖保险**。各大保险公司为争*4S店以及保险经纪公司等渠道支付了近四成的手续费,甚至在一定地区超过了一半!险企面对汽车厂商不断提高零配件价格所导致的维修成本上升的状况也只能无奈接受。车险承保的亏损导致险企难以在产品研发上投入足够的资金,同时也使得部分保险公司不计后果地利用**条款,采取拖赔、惜赔、少赔、不赔等办法来减少赔付支出,侵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终形成了恶性循环。
面对机构代理渠道以及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高提成,车险公司开始大力发展电话销售,通过电网销获取用户,但本质依然是价格大战,没有任何产品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