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汽车销售维修保养收费必须公示

2016-08-13来源 : 互联网

太原市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汽车销售及维修保养企业必须对销售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

通知规定,汽车销售价格及维修保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但应对销售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汽车销售企业应标明汽车的品名、产地、型号、销售价格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售后服务电话;汽车销售企业售后保养、维修应明确标示主要配件及工时费的价格,同时应将全部配件的价格及工时费公示,公示的主要配件价格及工时费应到相关部门备案;标示价格或收费应采用价目表(栏)、标价签、手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并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设置。

太原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应在8月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太原市***将会同相应管理部门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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