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几乎是所有遵纪守法好司机痛恨的,这种人不是开车加塞,也不是不开转向灯,而是夜间行驶时朝你开大灯,闪瞎你双眼的“远光狗”。原谅小编爆了粗口,但是其他的言语真的无法表达,不知道多少车主改灯,就是为了能和“远光狗”势力对闪(虽然这种做法并不提倡)。
而在现在,终于有了好消息,正义从来不会消失,偶尔只是迟到。上海市交警总队在马路上专门安装了一套高科技电子警察设备,专用于抓拍乱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而到目前为止,已查处乱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67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将被罚款100元、记1分。
(这个惩罚有点轻,不过如果以后能查的够严格,相信一晚上也能扣光12分)只可惜目前此套设备暂时于上海试用,**的其他城市还需要一些时间,不过起码已经开始,相信铺遍全国也只是时间问题,有了这把达摩利斯之剑,相信会有更多车主能够注意自己的驾驶行为。
不过其他地方虽然没有这套设备,但是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来整*。在此之前,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整*乱用远光灯的行动。当晚,全省查纠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215起,司机被罚体验照射30秒或交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