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友提问:“我有一次交通违章,罚款200元。之后的第二天出差到外地,一个半月后回来,经过查询滞纳金翻了1倍,无奈之下交了400元。请问下滞纳金如何收取的,参考的标准是什么,这样的标准是否合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不是太高了?”
什么是交通罚款滞纳金?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金额一定的百分比。简单地说,交通罚款超过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罚款。
什么时候产生滞纳金?
1、现场单。指的是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2、到违章处理大厅开单。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不过处理大厅经常是人满为患,如果有时间有耐力的亲可以去试一试哈。
3、电子眼抓拍的。电子眼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因为检车时会要求先把违章记录给处理完毕,才能检车,所以去处理时,收到票单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