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罗磊就发改委关于汽车行业打破垄断的新《办法》,做了一些具体施行上的诠释。从这些诠释上可以看出,这个新办法,是冲着某些不懂经营的人,喜欢拍脑袋的行为而去的。
新《办法》*关键的一点改变就是汽车的定价。在以往,汽车的定价是由厂商*立制定的。往往厂商制定什么价格,经销商就得以什么价格来卖,否则就得自己承受亏本。而很多定价不合理的汽车,是由厂商直接压货给经销商的,所以经销商没有太大的回旋余地。只有两个选择:损失,或者大损失。
但现在新《办法》规定经销商也应该介入汽车的定价,让经销商拥有部分定价的权力,才能够让品牌更容易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只有处于一线的经销商,才*了解自己的品牌号召力,*了解车主的想法。
定价不合理,会极大地影响到一个品牌的销量,这个经销商懂,厂商也懂。所以当销量不济时,厂商会选择降价。可是,同时,经销商怕销量不好,但厂商却不怕。因为大多数厂商都有一个足够强大的后台——合资企业。
有合资企业的利润作为支撑,厂商在自主品牌上即使发展不利,也不用担心没*来填补窟窿。所以,让众多经销商头痛的自主品牌拍脑袋定价就跑出来了。直接把自己的汽车当成了世界名车。卖**的价格、二流的定价、三流的营销方式,把很多自己本该成长起来的车型扼杀在摇篮之中,也把很多自己的经销商坑入苦海。
厂商但凡聪明一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比如很多民营企业,即使没有新《办法》规定,也非常重视经销商的意见,因为对它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销量是至关重要的,一次定价失败也许就意味着资产大幅度缩水,忙得焦头烂额。
所以,新《办法》几乎是冲着某些不会经营的国企去的。制止它们在价位上盲目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