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电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少见。比如前段时间看到一位网友在网上讨论(求救),据悉,网友是在一个丁字路口主路上正常行驶,侧面一个电动车直接横穿马路,他的正面直接撞上了网友的右边车门。
现在网友的车被扣了,对方人送到了医院,过了四天警察还没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来网友去找警察,交警要求网友把车拿到一个司法鉴定所去做鉴定,还让网友去医院垫付医药费。(我买了所有保险,而且事故当天我已经垫付了1008元CT检查费用)。
网友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了。车依然被扣,责任认定书又拿不到,警方口头说网友是次要责任。但接下来网友该怎么办呢?(所有的现场照片,痕迹,我的行车记录仪都表明我合法行驶,被撞)。
这是一起典型的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事故。但是从网友的叙述中来讲,网友所谓的合法开车,其实并不是安全开车。说这话,可能很多网友都会反驳:我是正常行驶,是电动车主动撞我的!说起来貌似理直气壮,但实际上经不住推敲。
要知道,在道路上,所有交通参与者之间都是有联系,而这联系就是“危险”,是“危险”把大家都联系到一起,你我他都是在危险之中寻求安全,因此,上面网友所说的合法开车也许不假,但是并没有做到安全行车,从描述的场景来看,汽车是直行,而电动车是从丁字路口横穿马路的,事故中,网友和骑电动车一方都没有认识到丁字路口的危险,也就是没有顾及到其他交通参与者,如果有这样的思想,即使这次不出事故,迟早也会出事故,怎么就能说是做到安全行车呢?
所以,车主接下来,*好配合交警走程序,要承担的责任一定要承担,只是希望从这里吸取教训,后面**犯类这样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