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马路如虎口,再谨慎的车主,也免不了与别的车发生擦碰。当事故发生后,一些新手由于没有经验,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故显得无所适从。其实,对于一些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于2000元的事故,是可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这样简化了事故处理流程的同时还避免了事故对交通的影响。本期我们将要学习一下如何快速处理小事故。
能进行快速处理的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
2.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3.事故车可以开动。
4.事故当事人都有为车辆买保险。
5.事故当事人都愿意到同一地点定损。
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时间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这样做能够防止后车追撞,**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设立好警示标识后,我们就要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对现场进行拍照主要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的证据,在移动车辆前对车辆拍照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
拍照取证后,我们要确认对方车辆是否无牌无证车辆,判断对方是否有喝酒。如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马上**,且不能移动车辆;如没有发现问题则可以把车辆移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接下来,我们要详细核对对方证件。要核对的证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号、保险凭证以及年检凭证。